由2014年的8月1日起,加拿大移民局把未成年子女的年龄定义从22岁降到了19岁。目前子女团聚移民中,父母双方至少一方需为加拿大公民或永久居民,被担保人必须为19岁以下的单身人士,或因身体或心理缺陷导致的需要父母经济支持的19岁以上子女。
担保人要求:
电话:+1-604-239-0888
传真:+1-604-229-980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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